最新活动 : 社團註冊局官員蒞臨麻坡設立流動服務櫃檯, 2010年06月23日與24日(星期三、星期四),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.

原产地证明书

它是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证件,主要用途是提供给进口国海关凭此确定货物的生产国,从而核定进口货物应征收的税率,有的国家限制从某些国家或地区进口货物,也要求以产地证明书来证明货物的来源。原产地证明书一般由出口国当地商会签发。

国际贸易及工业部之商会签署非优惠原产地证明书最新指南 »

为了进一步管制及促使签署非优惠原产地证明书更加有效率,国际贸易及工业部修订及加强了原有的指南条例。有关新指南于2008年6月1日起生效,旨在打击及杜绝欺诈及伪造非优惠原产地证明书。

所有要向商会申请签署非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制造商、出口商及贸易商,必须遵照新指南的条例。

申请非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准则 »
  1. 已向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注册的厂商、出口商或贸易商
  2. 产品:
  3. (a) 马来西亚制造或是采用100%本地原料;或
    (b) 经过产品转换过程而改变关税编号分类的马来西亚产品;
    (c) 25%以上采用马来西亚原料制造的产品。
  4. 商联会接受货运出口日后的1个月内,要求签署非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申请。除了航空货运可在出口日前申请签署非优惠原产地证明书,其他货运一概不获接受在出口日前申请签署非优惠原产地证明书。
  5. 有关申请者必须提供所需的完整文件,以申请非优惠原产地证明书。签署商会保有拒绝任何申请的权利。

责任担保书及法定宣誓书 »
从2008年6月1日起,所有非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之申请者,必须每年更新并呈上由印花税务局盖上印花税的责任担保书。同时,申请者也必须每年更新并呈交法定宣誓书。

出口商品的分类 »
出口商品可作以下分类:
  1. 马来西亚制造及加工的产品- 在马来亚制造和加工的货物及产品
  2. 进口货物再出口 - 外国制造和加工的货物及产品,进口马来西亚再出口
  3. 外国货物直接售至第三国家 - 外国制造和加工的货物及产品,没有进口马来西亚并直接售至第三国家

申请非优惠原产地证明书所需提呈的文件
马来西亚制造及加工的产品 »

在马来亚制造和加工的货物及产品

A.1 由厂商直接出口的货物及产品,所需呈交的文件如下:
  1. 在1965年公司法令下注册的马来西亚公司注册证
  2. 厂商执照
  3. 董事签署的法定宣誓书以及49号表格
  4. 责任担保书
  5. 获授权签署证书人士的签名式样,并附上复印的身份证/ 护照
  6. 购买原料和产品的发货单(若需要)
  7. 予客户之发货单
  8. 予客户之包装文件单
  9. 关税局呈报表格(K2)及电子收据
  10. 予客户之船务/ 航空公司的提货单
  11. 其他所需的文件(若需要)
  12. 审查清单A & B

A.2 由贸易商/出口商出口的货物及产品,所需呈交文件如下:
  1. 在1965年公司法令下注册的马来西亚公司注册证
  2. 董事签署的法定宣誓书以及49号表格
  3. 责任担保书
  4. 获授权签署证书人士的签名式样,并附上复印的身份证/ 护照
  5. 厂商执照
  6. 供应商的发货单
  7. 供应商的包装文件单
  8. 厂商的发货单
  9. 厂商的包装文件单
  10. 予客户之发货单
  11. 予客户之包装文件单
  12. 予客户之船务/ 航空公司的提货单
  13. 关税局呈报表格(K2)及电子收据
  14. 样本/照片/ 产品目录(若需要)
  15. 其他所需的文件(若需要)
  16. 审查清单A & B
进口货物再出口 »

外国制造和加工的货物以及产品,进口马来西亚再出口

再出口商所需呈上的文件 :
  1. 出口国的原产地证明书
  2. 供应商之发货单
  3. 供应商之包装文件单
  4. 供应商之提货单
  5. 关税局进口呈报表格(K1)
  6. 在1965年公司法令下注册的马来西亚公司注册证
  7. 董事签署的法定宣誓书以及49号表格
  8. 责任担保书
  9. 获授权签署证书人士的签名式样,并附上复印的身份证/护照
  10. 予客户之发货单
  11. 予客户之包装文件单
  12. 予客户之船务/ 航空公司的提货单
  13. 关税局呈报表格(K2)及电子收据
  14. 其他所需的文件(若需要)
  15. 审查清单A & B
外国货物直接售至第三国家 »

外国制造和加工的货物以及产品,没有进口马来西亚,直接售至第三国家

发货商/出口商所需呈上的文件 :
  1. 出口国的正本原产地证明书
  2. 供应商之发货单
  3. 供应商之包装文件单
  4. 供应商之提货单
  5. 在1965年公司法令下注册的马来西亚公司注册证
  6. 董事签署的法定宣誓书以及49号表格
  7. 责任担保书
  8. 获授权签署证书人士的签名式样,并附上复印的身份证/ 护照
  9. 予客户之发货单
  10. 予客户之包装文件单
  11. 予客户之船务/ 航空公司的提货单
  12. 其他所需的文件(若需要)
  13. 审查清单A & B

收费 »
(a) 购买原产地证明书表格费
  1. 每本会员价RM22/非会员RM33 (1张正本及4张副本)
  2. 出售后的原产地证明书表格不能被转让

(b) 签署原产地证明书
  1. 签署原产地证明书 - 会员RM10/非会员RM20
  2. 签署其他相关文件 - 会员RM1/非会员RM2

链接:www.miti.gov.my